关于印发《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委托合同》等示范文本的函
甬建函{2009}37号
各县(市)人民政府:
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推行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的通知》(甬政发〔2009〕49号)精神,规范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和招投标行为,我委拟制了《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委托合同》(示范文本)和《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招标书》(示范文本),现印发给你们,供相关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及招投标时参考使用。
《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委托合同》(示范文本),《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招标书》(示范文本),可到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网站(www.nbjs.gov.cn)下载中心下载。
附件:
1.《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委托合同》(示范文本)
2.《老小区保安保洁企业化运作招标书》(示范文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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